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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公安局关于2019年高考前夕部分道路限制车辆通行及禁止鸣喇叭的通告

来源: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9-05-06     点击数: 人次

为确保高考前夕考生有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现对宣汉县中学(新校区)、宣汉县第二中学(新校区)部分道路限制车辆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2019年5月5日-2019年6月8日(每天早7:00-晚10:00)

二、限制路段:

1、琦云南路全段

2、永安大道(县财政局红绿灯-北部新区棚改项目西城御府北侧安置点一号楼工地)

三、限制通行车辆类型:超过核定载质量500Kg(包括500Kg)载货汽车、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安装有扩音设备的其它机动车辆。

四、县城区道路内机动车禁止鸣喇叭。

五、相关注意事项:

1、绕行路线:需经过琦云南路的限制通行车辆可以经西华大道、百节溪路、琦云东路绕行。需经过永安大道(财政局经绿灯-北部新区棚改项目西城御府北侧安置点一号楼工地)路段的限制通行车辆可以经万象城红绿灯绕行。

2对于违反此通告内容的限制通行的车辆,宣汉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给予扣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机动车辆在县城区道路内鸣喇叭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罚款50元的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

       宣汉县公安局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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