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林乡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村、社区、广大村(居)民:
春回大地,气温回升,雨水增多,各类安全隐患增大,为加强管理,强化整治,确保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火源管理,加大巡查力度,规范野外用火行为。严禁火种进入山林,凡上坟烧纸、生产生活用火,必须做到人走火熄。
二、强化消防管理,做好农村房屋和场镇人口密集场所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和拥挤踩踏事故发生;严格电源管控,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强化食品药品管理,严格实行宴席申报检疫检验制度和监厨管理,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严禁售卖过期变质食品药品;严禁无证销售相关产品。
四、强化道路和水运交通管理,严禁无牌无证车辆,船舶行驶和航行,严禁无证和酒后驾驶;严禁超员超载,危险行驶。
五、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严禁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
六、以上条例望相关自然人及经营主体遵照执行,如有违反将严格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东林乡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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