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红不动产权证遗失作废 公告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杨红不动产权证遗失作废
公 告
兹有 杨红 所持的 川( 2017 )宣汉县不动产第0000172 号不动产权证,座落于 宣汉县东乡镇新桥沟冉启雨联建房一单元7楼1号,结构 框架 ,层数 一 ,建筑面积 130.44 平方米,宗地面积 790 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 10.87 平方米,权利人声明遗失作废并向我中心申请补发,如申报不实发生任何产权及经济纠纷由权利人完全承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发布作废公告。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予以补发该不动产权证。
公告单位: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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