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冉东土地使用权证遗失作废公告
兹有冉东所持的宣国用( 2010)第 00304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座落在宣汉县东乡镇洲河丽都花园A区G幢二单元2楼2号,宗地面积583.35 ㎡,分摊面积 17.82 ㎡,权利人声明遗失作废并向我中心申请补发,如申报不实发生任何产权及经济纠纷由权利人完全承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发布作废公告。本公告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予以补发该不动产权证。
公告单位: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 年 6 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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