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王显义、王云兵两户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 年 8月 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宣汉县政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18-5270966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 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
占地面积 | 建设面积 | ||||||||
1 | 王显义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宣汉县东乡镇插旗村5组17号 | 93.91 | 90.26 | 住宅 | |||
2 | 王云兵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宣汉县东乡镇插旗村5组17号 | 73.69 | 66.02 | 住宅 | |||
3 | |||||||||
公告单位: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07月17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