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
宣汉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拟调出租汽车运价的请示》(宣交通〔2019〕131号)上报县政府,经宣汉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对出租汽车运价进行调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出租汽车调整运价方案
宣汉县出租汽车实行打表计费,运价起步价3.00元/2公里调整为4.00元/2公里,白天车公里运价(6:00—22:00)1.3元/公里调整为1.4元/公里,夜间(22:00—6:00)调整为每车次加收1元;起步价里程后计价器每500米计价一次,不足500米按500米计算,中途等候五分钟加收1元,以此类推;用车10公里以上加收返空费50%,过路、过桥费由乘客承担。
二、执行时间
调整价格的标准从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三、执行范围
1.东至江口大桥,南至笔架山山门,西至新中医院,西北方向至原西北加油站,北至当门坝廉租房明月大桥西桥头,严格执行起步价。
2.凡在城市界桩范围内,应满足乘客需求,送达指定位置,从严查处拒载、甩客行为。
四、执行要求
1、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平稳推进。
2、县交通运输运政执法部门要加强运价监督管理,严格规范经营行为,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3.加强从业人员服务水平,营造干净整洁、服务周到的乘车环境。
宣汉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6月26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