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主镇人民政府关于场镇规范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场镇秩序,保证车辆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造有序、安全、和谐、美丽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四川省场镇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规范场镇经营秩序
1.场镇坐商坐店一律禁止摆骑门摊、撑竿搭蓬,禁止延伸摊子或超出门市外经营,禁止在街道上和人行道上堆放任何商品及杂物。
2.禁止一切流动商贩在早上7点和下午6点之间沿街兜售或叫卖。
3.40米、36米、24米大道至红旗桥不得随意搭固定棚,根据需要可安装伸缩棚,伸缩棚统一颜色为青瓦色。否则一律取缔。
二、规范场镇交通秩序
1.禁止各类车辆在街道上和人行道上随意停放;工程车、运输车、大型车辆、拖拉机、挖掘机、装载机各自停放在施工工地上;小型车辆及私家车停放在指定的停放点。
2.两轮摩托车按指定地点停放,做到摆放整齐有序。
3.高速路出口严禁线路车、私家车乱停乱放。收费站至斑马线处严禁长时或临时上下人。每天早上8:00--18:00私家车一律停在停车线内(特殊情况),上高速的线路车一律停在(40米大道汽修厂旁边)载客,不得越过斑马线。下高速的线路车或私家车(直行的越过对面斑马线上下人,左、右拐方向的车转过弯道至40米大道上下人)。售卖水果的车辆要服从管理规定,停放到指定地点,并维护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三、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
单位或门市住户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即:包环境卫生、包市容秩序、包市政设施、包园林绿化、包行为文明。时时保持门前环境整洁、干净有序。
四、保持场镇干净整洁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乱扔乱倒垃圾,不得乱排污水粪便,不得在房屋外面和门窗上随意悬挂、涂鸦。
2.场镇各类餐饮、酒店行业的油烟不得直接排放在街区。
3.场镇人行道等公共区域禁止烤火、熏腊肉、烧火做饭,禁止从事烧烤、洗车、修车、废旧收购等经营活动,禁止在房屋外面和人行道上随意设置户外广告牌和标识牌。
4.除婚丧嫁娶外,禁止办乔迁、升学、参军、招工、满月、等酒席,老年人寿宴必须年满70岁以上,并只能办满十酒。举办宴席只能在规定的集中宴席点或者酒店等室内场所举行,并通过审批备案。(除丧事外)户外一律不准办酒,更不能在彩砖、公路等公共地方办酒,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5.场镇所有单位和住户必须自觉遵守良好的卫生习惯,每天早上7点前将生活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收集处,禁止焚烧垃圾。
6.场镇内居民禁止饲养各类家禽家畜。
7.清扫保洁人员必须做到按时清扫,全天候保洁,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五、凡违反规定在道路(包括车行道和人行道)上停放的机动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93条、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法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15条之规定,进行拍照取证,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非机动车违规停放,现场拖离至指定场所,当事人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六、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拒不服从管理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2019年7月15日起执行。
土主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