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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19-08-20     点击数:165 人次

徐永彬、刘先权现有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宣南路洲河丽都花园幢三单元(权属证书号:川(2016)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0657号 )。刘先权2018日死亡,该套房产属于被继承人刘先权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由徐永彬、吴应年、刘钇杉、刘扶升继承。现吴应年、刘钇杉、刘扶升自愿放弃该套房屋的继承权,由徐永彬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徐永彬、吴应年、刘钇杉、刘扶升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徐永彬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宣南路洲河丽都花园幢三单元房屋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1921 2019),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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