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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认真做好省第五轮敬老模范县创建 工作资料准备的通知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19-08-16     点击数: 人次

 各医疗机构:

    为全力做好今年10月份四川省第五轮敬老模范县创建工作,请你们安排专人准备好2016-2019年相关佐证资料,于8月31日前交县老龄委办公室(县卫生健康局促进股),联系电话:0818-5202326,联系人:崔利娟13548275178,崔丽18481942869。

1.县级以上医院(含中医医院)设立老年人挂号、诊疗服务、急诊急救绿色通道;设立老年病科,开展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工作;县中医院开设老年科、治未病科。

要求:县级医院提供佐证资料(县中医院已经提交)。

2.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和门诊诊查费,减半收取门诊急诊挂号费和门诊急诊诊查费;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减半收取专家门诊挂号费和门诊诊查费;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门诊使用仪器设备诊病时,核定收费标准在50元以上的按80%收取检查费。宣汉县户籍的特困供养老年人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免收门诊挂号费、门诊诊查费、注射费;住院时,减半收取普通病床费;大型设备检查时,按核定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检查费。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工作者为老年人提供义诊服务。

要求:全县各医疗机构提供作证资料

3.医疗机构与周边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服务。

要求:全县各医疗机构提供协议。

4.组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工作志愿者为老年人开展义诊;积极开展“银龄行动”;卫健系统老年人参加基层老年协会、老年志愿服务队等社会组织;组织老年志愿者开展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

要求:全县各医疗机构特别是中心卫生院、县级医疗机构提供图片、成立志愿者(银龄行动)服务队文件及开展活动的简报。

5.加强老年心理健康知识宣传,社会对老年心理健康的认知水平和重视程度较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65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定期免费体检,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全面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与医疗服务。

要求:各医疗机构提供图片,表格,协议。

宣汉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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