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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达州市宏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书作废公告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19-07-31     点击数: 人次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达州市宏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权证

类 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达州市宏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土地使用证

使用权

宣国用(2005)第01881号

宣汉县东乡镇袋子沟西侧(原花炮厂)


达州市宏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土地使用证

使用权

宣国用(2008)第00749号

宣汉县东乡镇袋子沟

西北道路转角(聋哑学校南侧)








            公告单位: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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