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宣汉县南坝镇集体商业联合总店房屋所有权证遗失作废公告
兹有宣汉县南坝镇集体商业联合总店所持的宣房南权字第 0844 、0779 号房屋所有权证,座落于宣汉县南坝镇中心街,结构砖木,层数一层、二层,建筑面积 分别为 171.33和 98 平方米,现权利人声明以上两处房产遗失作废并向我中心申请补发,如申报不实发生任何产权及经济纠纷由权利人完全承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发布作废公告。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予以补发该不动产权证。
公告单位: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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