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 证 会 公 告
宣自然资听公字〔2019〕第03号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我局拟定于2019年10月30日在宣汉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举行“宣汉县彭河煤业有限公司彭河煤矿拟延伸勘查开采范围纳入矿产资源规划区块范围听证会”。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19年10月15日前携带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我局将指定听证会代表。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会代表可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核选担任;
(二)听证会代表应该熟悉宣汉县矿产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有关情况,并关注宣汉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三)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严格遵守听证秩序,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并对听证笔录确认无误后当场签字。
(四)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
下列情况不得参加听证会:
(一)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
(二)精神病者或酗酒的人;
(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四)正在监外服刑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
(五)携带凶器的人;
(六)其他可能妨害听证会秩序的人。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 华 联系电话:0818-5231103
黄煜辉 0818-5217772
宣汉县自然源局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