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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福军、赵立秋所有的位于宣汉县东乡镇景峰大楼前单元9楼1号房屋所有权证(权属证书号:宣房权字第3544号)已遗失。现权利人吴福军、赵立秋申请遗失补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