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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召开宣汉县卫生健康系统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暨优秀医务工作者表扬等4个工作会议通知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19-09-02     点击数: 人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表扬一批优秀医务工作者,经报请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召开宣汉县卫生健康系统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暨优秀医务工作者表扬等4个工作会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汉县卫生健康系统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暨优秀医务工作者表扬大会

(一)会议时间

9月3日下午2:30

(二)会议地点

县委大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

2.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系领导;

3.县级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33人,见附件1);

4.各乡镇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54人,由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通知);

5.县卫生健康局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中心(乡镇)卫生院,东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含专职书记),民营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120人,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通知);

6.获得表彰的先进工作者(感动宣汉“好医生”10名,德医双馨“好医生”10名,脱贫奔康“好医生”5名,最美乡村医生20名”,最美护士30名,合计75名)。

二、宣汉县2019年艾滋病防治工作推进会

(一)会议时间

9月3日下午4:00

(二)会议地点

县委大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县级部门: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扶贫开发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委党校、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电视台等单位负责人;

2.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卫生健康工作负责人(由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通知);

3.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

4.中心(乡镇)卫生院院长,东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5.民营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附件2);

6.县级艾滋病防治“三线”管理办公室和县精防办专职人员。

三、宣汉县2019年重大疾病防治暨精神卫生工作推进会

(一)会议时间

9月3日下午5:00

(二)会议地点

县委大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县级部门: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扶贫开发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委党校、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电视台等单位负责人;

2.乡镇人民政府分管卫生健康工作负责人(由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通知);

3.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

4.中心(乡镇)卫生院院长,东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5.民营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附件2);

6.县级艾滋病防治“三线”管理办公室和县精防办专职人员。四、宣汉县脱贫攻坚健康扶贫工作推进会

(一)会议时间

9月3日下午 5:30

(二)会议地点

县委大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县级部门:县政府办督查室、县财政局、县扶贫移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相关领导;

2.乡镇人民政府卫生和项目分管领导(由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通知);

3.中心、乡镇卫生院院长。

七、工作要求

(一)与参会人员,请务必规范着装(白色短袖衬衣,深色长裤,获奖的医务人员一律着白色短袖工作服);

(二)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会议期间,请将手机调到震动或静音;

(三)县电视台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宣汉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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