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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泽明、庹兴珍所有的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石岭南路清华苑住宅小区A幢17号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权属证书号:房屋所有权证号:宣房权字第201502120052、土地使用权证号:宣国用(2015)第00294号】已遗失。现权利人符泽明、庹兴珍申请遗失补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