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万章、刘忠玉房屋的继承公告
李万章、刘忠玉原有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东街48-8号,(权属证书号:宣房权字第2595号 )。该套房产于1999年6月24日经宣汉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拆迁并偿还坐落于宣汉县东乡镇下河街3号商品房7楼2号。李万章于1994年1月30日死亡。上述房屋50%份额属于被继承人李万章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由刘忠玉、李良忠、李小兰、李小琴继承。现李良忠、李小兰、李小琴自愿放弃上述房屋50%份额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刘忠玉、李良忠、李小兰、李小琴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刘忠玉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宣汉县东乡镇下河街3号商品房7楼2号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19年12月12日 至2020年1月3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 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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