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长于、周孝兰房屋的继承公告
刘长于、周孝兰原有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新太路国税局综合楼2单元2楼1号,(房屋所有权证书号:宣房权字第36199号 ,国有土地证号:宣国用(2012)第01041号。刘长于已于2014年11月7日死亡,周孝兰于2019年7月1日死亡。上述房屋属于被继承人刘长于、周孝兰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由刘源谱、罗兴成、周顷赢、谢述清、刘岁寒、刘亚寒、刘映寒、刘智力继承。因刘源谱、罗兴成、周顷赢、谢述清均先于刘长于、周孝兰死亡,现刘岁寒、刘亚寒、刘智力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由刘映寒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刘岁寒、刘亚寒、刘智力、刘映寒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刘映寒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新太路国税局综合楼2单元2楼1号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19年12月17日 至2020年1月8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 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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