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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真所有的位于宣汉县东乡镇新桥沟酒厂集资楼1单元7楼1号的房产证【宣房权证号:9742号】已遗失。现权利人赵真申请遗失补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真
2019年12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