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动态 >> 公示公告 >> 正文
包从芳、李建所有的位于宣汉县东乡镇鱼禅寺新街第四层的房权证 【房权证号为:宣房权字第4182号】已遗失。现权利人包从芳申请遗失作废。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现声明上述房权证作废并申请补发该不动产登记。
特此声明。
声明人:包从芳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