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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何海波同志工作调整的通知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9-11-29     点击数: 人次

各司法所,各股、室、处、所、中心: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何海波同志调双河司法所工作,从事司法助理员工作。

请何海波同志做好工作移交,于11月25日前到岗到位。

特此通知

宣汉县司法局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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