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乡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辖区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及无营运资格车辆载客非法营运的通告
辖区居民:
根据市、县公安、运政及道安办相关要求,我乡将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严厉打击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和无运营资格车辆非法载客的行为,营造良好的道路运输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就辖区内禁止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和无运营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
二、禁止范围:黄石乡辖区范围内。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严禁非法从事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及无营运资格车辆营运者在辖区范围内载客营运。
四、对非法从事三轮摩托车无运营资格车辆的营运者,依法责令停止运行,对拒不配合的营运者,扣押非法营运车辆,并给予相应惩处,同时移交公安交警和运政部门依法处理。
五、严厉打击非法搭客团伙。对带有涉黑、涉恶、扰乱社会次序性质或暴力抗法的非法营运者,乡政府将联合片区公安交警、派出所、运政、县道安办予以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从严处理。
六、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乘坐合法营运车辆,自觉抵制乘坐“三无”和非法载客的三轮摩托车及无运营资格的车辆,确保自身的安全及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七、实行非法载客举报制度。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举报,如发现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和无运营资格车辆非法载客的,请及时向乡人民政府和交警举报。举报电话:5529001。报警电话:110。
特此通告
黄石乡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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