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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从芳、李建所有的位于宣汉县东乡镇鱼禅寺新街第四层的房屋所有权证号:宣房权字第补4182号已遗失。现权利人包从芳申请遗失作废。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包从芳
2019年 12 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