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本军、胡翠房屋继承公告
李本军、胡翠现有坐落宣汉县东乡镇解放北路县汽车运输公司职工宿舍楼3楼5号(原坐落宣汉县东乡镇解放北路18号3楼5号)(证号为:宣房权字3376号)住房一套。李本军于2012年2月15日死亡、上述房产50%产权属于被继承人李本军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该遗产由胡翠、李存东、彭中琼、李欣雨继承,现胡翠、李存东、彭中琼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由李欣雨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胡翠、李存东、彭中琼、李欣雨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李欣雨(代理人胡翠)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解放北路县汽车运输公司职工宿舍楼3楼5号(原坐落宣汉县东乡镇解放北路18号3楼5号)(证号为:宣房权字3376号)房屋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0年3月24日 至2020年4月15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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