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平、刘学俊不动产的继承公告
李平、刘学俊现有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琦云西路南侧三星花园4号楼2单元4楼1号,川(2017)不动产权第0000848号。该幢不动产50%份额属于被继承人刘学俊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由李平、李玲、李洲共同继承。现李玲、李洲自愿放弃该套房屋的继承权,由李平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李平、李玲、李洲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李平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琦云西路南侧三星花园4号楼2单元4楼1号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0年3月19日至 2020年4月13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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