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纯宽、周兴珍不动产的继承公告
张纯宽、周兴珍现有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新太路北侧山水人家A区2号楼2单元3楼3号,川(2018)不动产权第0001000号。该幢不动产50%份额属于被继承人张纯宽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由周兴珍、张耀武、张菊、张春共同继承。现张耀武、张菊、张春自愿放弃该套房屋的继承权,由周兴珍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周兴珍、张耀武、张菊、张春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周兴珍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新太路北侧山水人家A区2号楼2单元3楼3号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0年3月13日至 2020年4月7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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