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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怀昌、王方桂所有的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石岭街煤建公司集资楼1单元10楼1号(产权证号:宣房权第6866号)已遗失。现权利人桂怀昌、王方桂申请遗失补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桂怀昌 王方桂
2020年 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