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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泽道所有的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解放中路5楼1号的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号为:宣房权字第2711号)已遗失。现权利人张泽道申请办理该房屋的遗失补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现声明上述房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张泽道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