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动态 >> 公示公告 >> 正文
王绍久、秦绪珍所有的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石岭大道国峰花园3幢第一层北至南13号门市的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号为:宣房权字第36566号)已遗失。现权利人王绍久、秦绪珍申请办理该房屋的遗失补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现声明上述房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绍久、秦绪珍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