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学英、李学东不动产的继承公告
赵学英、李学东原有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宝寺社区新桥片区内的旧房,没有办理产权登记(地址不详)。该房屋于2013年5月27日经四川省国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拆迁并偿还坐落于宣汉县东乡镇新太路洲河欣城2号楼15楼9号及跃层。该不动产50%份额属于被继承人李学东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由赵学英、于泽秀、吴忧、吴本全四人继承。现于泽秀、吴忧、吴本全自愿放弃该套房屋的继承权,由赵学英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赵学英、于泽秀、吴忧、吴本全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李平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宣汉县东乡镇新太路洲河欣城2号楼15楼9号及跃层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0年4月21日至 2020年5月12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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