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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明泰发电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宣汉县南坝镇清泉居委三小组《土地使用证》证号为(2002)字第01183号已遗失。据宣汉明泰发电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委托书,现代理人刘含彬申请遗失补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代理人): 刘含彬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