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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正、符李琼所有的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宣汉中学新校区球场西侧世纪金城13号楼12楼6号,房屋所有权证号宣房权字38082号已遗失。据符李琼提供的离婚协议及委托书,现权利人符李琼申请遗失补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永正、符李琼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