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明波、程卫芳不动产的继承公示
黄明波、程卫芳原有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宣汉中学新校区球场西侧世纪金城13号楼5楼1号,产权证号:房权证字第38076号。该不动产50%份额属于被继承人黄明波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由卿开玉、黄小芳、马成、程卫芳四人继承。现卿开玉、黄小芳、马成自愿放弃该套房屋的继承权,由程卫芳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卿开玉、黄小芳、马成、程卫芳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程卫芳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宣汉中学新校区球场西侧世纪金城13号楼5楼1号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0年5月14日至 2020年6月4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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