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侯必永房屋的继承公告
侯必永现有房屋位于宣汉县南坝镇中心街57号左侯玉国自建房一幢(共两层)没有办理产权登记。侯必永于1960年3月15死亡。上述房产属于侯必永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由其独子侯玉国继承。
根据申请人侯玉国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侯玉国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南坝镇中心街57号左侯玉国自建房一幢(共两层)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0年5月12日至 2020年6月2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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