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蔡贤培、唐怀玉房屋继承公告
蔡贤培、唐怀玉现有坐落宣汉县东乡镇汽车运输公司一公司综合楼1单元6楼1号(房权证号为:宣房权字34178号,土地证号为:宣国用(2011)第01323号)住房一套。蔡贤培于2016年7月22日死亡、上述房产50%产权属于被继承人蔡贤培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该遗产由唐怀玉、蔡佾继承,现蔡佾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由唐怀玉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唐怀玉、蔡佾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唐怀玉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汽车运输公司一公司综合楼1单元6楼1号(房权证号为:宣房权字34178号,土地证号为:宣国用(2011)第01323号)房屋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0年5月9日 至2020年5月29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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