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清芳、龚正碧房屋的继承公示
杨清芳、龚正碧现有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红军公园南大门片区南鼎滨江绿都D栋24楼3号,没有办理产权登记,合同编号为2016080500021。杨清芳于2016年10月11日死亡,上述房屋中属于被继承人杨清芳的份额为其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由龚正碧、杨秀毅、杨操继承。现杨操、杨秀毅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由龚正碧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龚正碧、杨秀毅、杨操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龚正碧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红军公园南大门片区南鼎滨江绿都D栋24楼3号房屋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0年6月5日 至2020年6月28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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