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兴明、漆辉地房屋的继承公示
陈兴明、漆辉地现有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滨河路国税局综合楼2单元2楼1号(宣房权字第22577号,面积为119.95平方米),宣国用(2007)第01143。陈兴明于2017年1月14日死亡,漆辉地于1998年7月11日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由漆建林、漆兵、漆晓军、漆劲松四人继承。现于漆兵、漆晓军、漆劲松自愿放弃该套房屋的继承权,由漆建林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漆建林、漆兵、漆晓军、漆劲松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漆建林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滨河路国税局综合楼2单元2楼1号房屋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0年5月29日至 2020年6月18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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