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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洪、田洪华所有的位于宣汉县东乡镇代家湾观湖大厦一单元4楼C号的土地使用证已遗失。现权利人杨洪、田洪华申请办理该房屋的遗失补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现声明上述房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杨洪 田洪华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