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拔2020年第三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公示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作用,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战,维护全县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根据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达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达市人社发〔2020〕18号)文件精神,截至2020年5月18日,经第三批企业申报、县就业局初审、县人社局和县财政局审定,宣汉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37家企业足额缴纳2019年度失业保险费共计1334967.81元,且企业征信良好、生产经营正常,满足中小微企业裁员率不高于5.5%(企业参保职工30人及以下的,裁员率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条件(名单详见附件)。按照“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返还的规定,拟拨该批申报企业失业保险补贴资金667482.57元,现予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2020年5月18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止),若有不实,请予举报。(联系方式:县人社局608室 08185229538 、13981491291)
附件:达州市宣汉县2020年第三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汇总表(一般企业)
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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