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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鹰钰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南街片区C幢综合楼第一层南至北第11号门市,房屋所有权证字第28917号因保管不善遗失。根据四川省国鹰钰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遗失作废声明以及委托书,现委托夏仕军申请上述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作废。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代理人): 夏仕军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