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元殿、张华玉房屋的继承公示
周元殿、张华玉原房屋座落在宣汉县东乡镇塔坨村一组,所有权证号:权字第2668号。于2005年8月8日被达州市汇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拆迁,拆迁偿还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西延路拆迁安置房A幢2单元5楼1号住宅一套。周元殿于2008年12月29日死亡,上述房屋中属于被继承人周元殿的份额为其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由张华玉、、周功建、周红梅三人继承。现张华玉、周红敏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由周功建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张华玉、周红梅、周功建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周功建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西延路拆迁安置房A幢2单元5楼1号房屋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0年7月3日 至2020年7月23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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