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敏、刘继武不动产的继承公示
陈敏、刘继武现有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石岭中路(现坐落:宣汉县石岭中路老干局办公室综合楼1单元2楼1号(房屋所有权证号:6423 )。刘继武于2015年1月30日死亡。上述50%的房产属刘继武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应由刘明云、龙有珍、陈敏、杨渊、刘思艺继承,因刘明云、龙有珍均先于刘继武死亡,现杨渊、刘思艺自愿放弃该房应有的继承权,由陈敏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陈敏、杨渊、刘思艺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陈敏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石岭中路(现坐落:宣汉县石岭中路老干局办公室综合楼1单元2楼1号(房屋所有权证号:6423 )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0年7月4日至 2020年7月24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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