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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011号
汪福元、丁克茂原有位于 宣汉县土黄镇老街123号 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宣权土黄字第311号,该房于2013年拆建。上述房产现已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丁克茂 汪福元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