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川、李远秀房屋的继承公示
向川、李远秀现有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恒升南街21号(原石灰巷)2单元5楼1号的住宅一套,产权证号为:宣权第3815号。向川于1999年7月1日死亡,上述房屋中属于被继承人李远秀的份额为其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由李远秀、向丽二人继承。现向丽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由李远秀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李远秀、向丽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李远秀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东乡镇恒升南街21号(原石灰巷)2单元5楼1号房屋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0年6月23日 至2020年7月17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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