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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2020年特聘农技员招募公告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0-07-31     点击数: 人次

为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探索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新途径,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0〕552号)、《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宣汉县财政局关于呈报<宣汉县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宣农〔2020〕163号)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面向全县招募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宣汉县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四川省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一、特聘农技员选聘条件

(一)招募数量、岗位。招募2名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其中,贫困村种植技术指导员1名,生猪养殖技术指导员1名。

(二)招募对象

1.农业乡土专家;

2.农业种养能手;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

4.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些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

5.特聘农技员全县招聘,特聘农技员应常驻宣汉县境内,住址以方便服务及时到位为原则。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三)招募条件

1.年龄2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凭,根据能力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的要求。

2.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3.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热爱农业农村工作,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聘:

6.1现役军人;

6.2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

6.3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

6.4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开除党籍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6.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6.6被各级机关辞退不满五年的;

6.7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况。

二、特聘农技员选聘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者个人到县农技中心或县农业农村局提出个申请,填写《宣汉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申报表》。

2.技能考评:从宣汉县2020年基层农技体系改革与建设专家组中遴选人员组成考评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能力考评。

3.研究公示:考评确定初步人选,经县农业农村局审定后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情况确定最终人选。

5.签订服务协议:确定人选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在服务协议中明确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等。颁发特聘证书。

三、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

特聘农技员要按照服务协议规定,履行职责。一是为县域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二是为贫困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三是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全年进村入户指导达100天以上。具体细化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等,将在与特聘农技员签订的服务协议中体现。

四、特聘农技员服务期管理

特聘农技员服务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每名特聘农技员岗位补助标准为1万元/年。补助费用从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中列支。

特聘计划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特聘农技员的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制定《特聘农技员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特聘农技员招募、使用和管理进行规范。服务期间,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生产发展实际问题、开展技术培训指导情况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招募。

五、报名时限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8月5日(上班时间内),过时不予受理。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农业职称类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上交申请书,填写报名表。

报名地址:宣汉县农技中心

联系人:符美旭  18780855278

宣汉县2020年特聘农技员招募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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