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冉隆芳、苟在道房屋继承公示
冉隆芳、苟在道原有坐落宣汉县东乡镇塔坨村一组,产权证号为2242号。该房于2006年8月8日经达州市虹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拆迁并偿还于宣汉县东乡镇新桥街文骏苑4号楼B单元16楼3号(没有办理产权登记)。苟在道于2003年3月24日死亡、冉隆芳于2019年9月25日死亡,上述房产属于苟在道、冉隆芳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该遗产由苟朝杰、张绪珍、冉玉全、王传珍、苟兴强、苟兴平、苟兴梅、苟兴杰继承,因苟朝杰、张绪珍、冉玉全、王传珍均先于苟在道、冉隆芳死亡,现苟兴强、苟兴平、苟兴梅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由苟兴杰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苟兴强、苟兴平、苟兴梅、苟兴杰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苟兴杰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新桥街文骏苑4号楼B单元16楼3号房屋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0年7月21日 至2020年8月7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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