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龚才荣、李明珍房屋继承公示
龚才荣、李明珍现有坐落宣汉县胡家镇北龙街89号龚才荣自建房1幢,第1层(商业:41.58㎡)、第2至5层(住宅:163.25㎡)。证号:宣房权字第416号,土地证号:宣国用(1995)字第005763号。李明珍于2018年1月10日死亡、上述房产50%产权属于被继承人李明珍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该遗产由龚才荣、龚平继承,现龚平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由龚才荣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龚才荣、龚平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龚才荣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胡家镇北龙街89号龚才荣自建房第1至5层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0年7月23日 至2020年8月12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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