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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新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宣汉县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宣汉县煤矿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8月16日
宣汉县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