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富翠、邹修群房屋的继承公示
赵富翠、邹修群现有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石岭大道公安局综合楼6单元5楼1号(未办理产权登记),面积为131.63平方米。赵富翠于2011年11月28日因死亡注销户籍,该套房权50%份额系被继承人赵富翠的遗产,根据《
根据申请人邹修群、邹波、邹芳、邹涛继承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
申请人邹修群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石岭大道公安局综合楼6单元5楼1号房屋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0年9月11日至 2020年9月30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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