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宗明、何国海房屋继承公示
王宗明、何国海原有坐落宣汉县东乡镇袋子沟4号(产权证号为宣房权字第3635号)。该房产于2012年7月29日经四川华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拆迁并偿还坐落在宣汉县东乡镇袋子沟十字路口御府丽景综合楼10楼4号、10楼5号两套住房,没有办理产权登记。何国海于2019年7月28日死亡,上述房产属于何国海份额为何国海的遗产。根据《
根据申请人何波、王宗明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
申请人冉茂清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袋子沟十字路口御府丽景综合楼10楼4号、10楼5号两套住房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0年9月7日 至2020年9月28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9月4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