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龚汝义、文道宣房屋的继承公示
龚汝义、文道宣现有房屋座落在宣汉县东乡镇洲河大桥北侧渝鸿小康花园2单元4楼2号,所有权证号:权字第23117号。龚汝义于2020年4月28日死亡注销户籍。上述房产属于被继承人龚汝义的份额系龚汝义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由文道宣、龚红兵、龚蜀宣、龚建军、龚霞继承。因龚红兵均先于龚汝义死亡。现龚倩代位继承、龚建军、龚霞、龚蜀宣、龚倩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由文道宣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文道宣、龚蜀宣、龚建军、龚霞、龚倩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文道宣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洲河大桥北侧渝鸿小康花园2单元4楼2号房屋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0年10月21日 至2020年11月9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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